第10章 在交易现场被抓包是什么体验

三天,像在刀尖上跳舞,每一步都得提着一口气,悬着一颗心。

陆明笙住在尚服局后那个不见天日的小院里,除了每日去账册库“整理”那些永远也理不清的烂账,几乎足不出户。饭菜是统一的大锅菜,清淡寡味,勉强果腹。夜里,他躺在硬板床上,听着远处巡夜侍卫沉重的脚步声和隐约的梆子声,脑子却像上紧了发条的钟表,停不下来。

证据,他需要能钉死刘德海、周文昌、阿史那这条线的铁证。但在这深宫高墙之内,每一张纸、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催命符。他得像最高明的审计师,在无数假账中寻找唯一的真迹,还得保证自己活着把这份真迹带出去。

第三天清晨,天还未亮透,是一种沉郁的铅灰色。陆明笙用冰凉的井水洗了把脸,刺骨的寒意让他混沌的脑子清醒了几分。他换上一身半旧的靛蓝细布袍,这是宫里最低阶办事人员的常服,不起眼。从怀中贴身内袋里取出顾怀舟给的那个扁扁的瓷瓶,倒出一粒黄豆大小的褐色药丸,犹豫了一瞬,还是就着冷水吞了下去。

药效发作得很快。一股难以言喻的虚弱感从四肢百骸弥漫开,心跳像是被什么东西攥住了,变得又轻又缓,每一次呼吸都带着力不从心的滞涩感。眼前阵阵发黑,他扶住冰凉的墙壁,缓了好一会儿,才重新站稳。就着铜盆里模糊的倒影,他看到自己脸色白得吓人,眼下是浓重的青影,嘴唇也失了血色,一副病入膏肓、随时可能倒下的模样。

完美。这就是他要的效果。

辰时初刻,小福子准时出现在院门口,脸上依旧是那副看似热情、实则疏离的笑:“陆公子,刘公公交代,让您去东华门侧门候着,车马备好了。”

陆明笙点点头,没多话,跟着他往外走。穿过尚服局晨雾弥漫的庭院,偶尔有早起洒扫的宫女太监,看见他们,都像见了鬼似的远远避开,连头都不敢抬。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说不出的压抑,像是暴风雨前令人窒息的宁静。

东华门侧门,停着一辆半旧的青帷马车,车辕上坐着个面生的中年太监,帽檐压得很低。刘德海已等在车旁,身边还站着一个人——太医署令周文昌。

周文昌今日穿了一身深青色云纹常服,面皮白净,下颌留着精心修剪过的短须,乍一看像个儒雅温和的文士。可那双眼睛,看人时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和不易察觉的、毒蛇般的阴冷。

“刘公公,周太医令。”陆明笙上前,恭敬行礼,声音恰到好处地带着几分气弱和拘谨。

刘德海目光在他脸上扫了扫,见他脸色比前几日更差,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,随即舒展:“嗯,上车吧。路上说。”

三人上了马车,车内空间逼仄,刘德海和周文昌坐了主位,陆明笙侧坐在下首,眼观鼻,鼻观心。马车辘辘驶出宫门,清晨的街巷空旷寂静,只有车轮碾过青石板的单调回响。

“陆公子,”周文昌先开了口,声音温和,却像隔着一层冰,“听刘公公说,你于金石玉器上颇有眼力,不知对药材……可有涉猎?”

陆明笙低头,姿态放得更低:“回太医令,晚辈愚钝,对药材一窍不通,只识得些路边常见的野草。今日随行,是刘公公抬爱,让晚辈开开眼界,学着记记账,跑跑腿。”

“嗯,不懂不要紧,多看,多听,少说,尤其……别乱碰。”周文昌语气平淡,目光却像探针一样在他脸上刮过,“你身子骨似乎不大硬朗?”

“是,自幼体弱,让太医令见笑了。”

“可请人仔细瞧过?”

“瞧过,都说先天不足,气血两亏,需长期静养,受不得累,也经不得吓。”

“哦?”周文昌似乎来了点兴趣,身体微微前倾,“伸手过来,老夫给你把把脉。”

陆明笙心里咯噔一下。周文昌是太医署令,医术必然精湛,他把脉,会不会看穿顾怀舟给的药造成的伪脉象?拒绝是不可能的,只会加重疑心。他依言伸出手腕,指尖因紧张和药力而微微发凉。

周文昌三指搭上他腕间,闭目凝神。车厢里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。片刻,他睁开眼,眼中闪过一丝极淡的疑惑:“脉象虚浮细数,重按无力,确是气血大亏之象,且心脉尤弱,似有惊悸之症。你平日可常感心悸、胸闷、夜不能寐?”

“是,常有。”陆明笙暗松一口气,看来顾怀舟这药确实高明,连太医令都能瞒过。

“你这身子,是胎里带来的弱症,最忌劳心劳力,尤忌惊恐。”周文昌收回手,语气里多了几分医者的郑重,却也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、近乎残忍的玩味,“今日之事,你只需看着,记着,莫要多思多虑。待事毕,老夫可开个方子给你,慢慢调理。”

“谢太医令仁心。”陆明笙连忙道谢,心里那根弦却绷得更紧了。周文昌的“好意”,更像是一种掌控和试探。

刘德海一直半阖着眼,此时才缓缓开口,声音不高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压:“周太医令仁心仁术,陆公子,你要记在心里。好好办差,日后自有你的好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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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,晚辈谨记公公教诲。”陆明笙应下,指甲悄悄掐进掌心,用疼痛让自己保持清醒。

马车在城西一处极僻静的巷子深处停下。这里离胡商驿馆不远,但更隐蔽,巷子两侧都是高墙,几乎不见行人。一座不起眼的两进小院,门脸普通,漆色斑驳,与周围民宅无异。

阿史那已等在门口,见马车来,连忙小跑着迎上,虬髯脸上堆满笑容,眼底却精光闪烁:“刘公公,周太医令,陆公子,一路辛苦,快请进,茶已备好了。”

三人下车,随阿史那进了院子。院里很安静,只有两个穿着胡服、腰佩弯刀的护卫守在二门两侧,眼神警惕。穿过不大的天井,进了正堂,里面陈设简单,只摆了几张硬木椅,桌上放着粗瓷茶碗,茶汤颜色深褐,冒着热气。

“货呢?”刘德海没坐,也没碰那茶碗,直接问。

“在里面,请随我来。”阿史那收起笑容,神情严肃了些,引着他们进了西厢房。

厢房里窗户都用厚厚的毡毯钉死了,一丝光也透不进来,只在正中桌上点了一盏昏暗的油灯。灯光摇曳,将几个人的影子投射在墙壁上,张牙舞爪。桌上盖着一块深色绒布,隆起几处形状不规则的凸起。

“这次的‘货’,成色比上次更好,但也更难得。”阿史那压低声音,带着一种炫耀式的神秘,掀开绒布一角。

首先露出的,是几个扁平的锡盒。阿史那打开其中一个,里面是深褐色、近乎黑色的膏状物,在昏黄灯光下泛着油腻的光泽,一股甜腻中带着焦苦的奇异香气瞬间弥漫开来,有些呛人。

“上好的‘福寿膏’,提纯了四次,杂质极少,药力是寻常货的三倍有余。”阿史那用一根银签挑起米粒大小的一点,在灯下展示,那膏体拉出黏稠的丝,“只需这点,便能让人忘却烦忧,飘飘欲仙。若是多用些……”他嘿嘿低笑两声,没说完,但那笑声里的意味,在场的人都懂。

阿芙蓉膏!而且是高纯度的!陆明笙心头剧震,强忍着不去看那膏体,只垂着眼,做出被那气味呛到、微微侧头的样子。

周文昌上前一步,接过银签,凑到鼻下深深一嗅,又用指甲刮下一点点,放在舌尖,闭眼片刻,喉结滚动了一下,才睁开眼,眼中闪过一丝满意的亮光:“嗯,成色确实上佳,苦涩味淡,回甘绵长,杂质也少。有多少?”

“一共二十五斤。”阿史那道,伸出两根手指,“按老规矩,一斤一百二十两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