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在兵部档案库与“糊涂账”斗智斗勇

陆明笙和王书办对视一眼,在长桌旁坐下。他先拿起那本“永昌元年七月,蓟州卫兵员奏销清册”,轻轻拂去蓝布套上的灰尘,解开系带,翻开。

册子是用质地较好的官纸制成,首页是规整的表格,列着卫所名称、月份、经手官吏、用印等信息。往后翻,是密密麻麻的人名列表,按“百户所”、“总旗”、“小旗”的层级排列,每个人名后面跟着年龄、籍贯、军种(步卒、马兵、铳手等)、是否在营、本月支粮数目、支饷银数目(如有)等项目。字迹是统一的工楷,显然是专人誊录的“正册”。

陆明笙快速浏览着。兵员奏销册记录的是每月实际在册、并领取粮饷的人员名单和数额,是核发军饷的直接依据。他要找的,首先是陈安兄长“陈平”的名字,看其阵亡后是否及时从名册中剔除;其次,是比对陈安提供的那个残缺小旗名册抄本,看其中提到的人员(特别是标注“阵亡”、“逃亡”者)在官方正册中的记录是否一致;最后,是整体观察这个百户所(张彪所部)的兵员总数及构成,看有无明显异常。

他很快在“蓟州卫左千户所第五百户”的名下,找到了“小旗”陈平所在的那一队。永昌元年七月的册子上,“陈平”的名字赫然在列,状态为“步卒,在营”,本月支粮一石。这符合状纸所说,陈平是在七月之后阵亡的。

他往后翻看八月、九月的册子。在九月的册子上,“陈平”的名字后面,状态变成了“步卒,永昌元年九月初七,于黑山嘴御敌阵亡”。这与陈安状纸所说“永昌元年秋”阵亡基本吻合,时间具体到了九月初七。然而,在“本月支粮”一栏,竟然还填着“一石”!阵亡士卒,当月怎么可能还领粮?

陆明笙心中一凛,用指甲在“一石”字样下轻轻划了一道痕。这要么是经办书吏极度疏忽,未及时核销;要么……就是故意不销,以便继续冒领这份“死人粮”!

他继续查看十月、十一月、十二月的册子。令人震惊的是,在十月、十一月的册子上,“陈平”的名字依然在列!状态依旧是“阵亡”,但“支粮”一栏,十月是“一石”,十一月变成了“五斗”!直到十二月的册子上,“陈平”的名字才终于消失。

也就是说,陈平九月阵亡,但其“名额”和“粮饷”,至少被多领了三个月!其中九月那份是全额,十月全额,十一月减半!这已经不是简单的“侵吞恤银”了,这是系统性的“吃空饷”!而且手法粗糙到几乎毫不掩饰——在奏销册上直接保留阵亡者名字,继续造册领粮!

陆明笙强压心中的震动,示意王书办将这几处异常详细记录下来,包括册名、月份、页码、人名、异常内容。

小主,

接着,他核对陈安那份残缺名册抄本上提到的其他几人。一个标注“十月逃”的军卒,在官方正册上,十月的状态是“在营”,支粮一石;十一月才标注“逃亡”,但支粮栏是空白;十二月名字消失。另一个标注“元年冬殁”(可能病故)的,在正册上,十一月状态为“在营”,支粮一石;十二月标注“病殁”,支粮空白,名字消失。

情况类似!都是“人已不在,名还在册,粮照常领”,只是“吃”的时间长短和方式略有差异。逃亡的,可能吃一个月;病故的,可能吃一个月;阵亡的,吃得最久,花样最多(九月阵亡当月还领全粮,十月领全粮,十一月领半粮)。

这绝非个别人疏忽所能解释!这完全是有组织的、利用兵员核销流程漏洞(或干脆是流程本身形同虚设),长期冒领已不在役人员粮饷的行为!而且,就发生在张彪这个百户所!

陆明笙感到后背升起一股寒意。这还仅仅是他随机抽取的、陈安名册上提到的几个人。张彪百户所名下,类似的情况还有多少?整个蓟州卫,乃至整个北疆边防,又有多少?

他定了定神,暂时放下兵员册,拿起那本“永昌元年蓟州卫阵亡抚恤请领及发放记录册”。

这本册子更厚,记录着全年所有阵亡官兵的名单、抚恤标准、请领时间、发放记录、经手人等信息。他找到九月份的部分,很快找到了“陈平”的名字。上面记载:陈平,步卒,永昌元年九月初七于黑山嘴阵亡。按制,恤银二十两,粮五石。请领时间:永昌元年十月十五日。请领人:蓟州卫左千户所第五百户百户张彪(代领)。发放记录:永昌元年十一月二十日,发蓟州卫。领受人签押:张彪(印)。备注:已发。

记录看起来完整规范,有请领,有发放,有签收。与陈安所说“拖延半年,只发一半”完全对不上。

但陆明笙注意到一个细节:发放记录是“永昌元年十一月二十日,发蓟州卫”。领受人签押是“张彪(印)”。这意味着,抚恤银粮是在十一月底才拨付到卫所,由张彪统一签收。那么,从十一月二十日张彪签收,到实际发放到军户陈安手中,中间又隔了多久?陈安状纸说拖延半年,如果从九月阵亡算到次年三月,时间上似乎能对上(九月阵亡,十一月卫所收到,拖到次年三月发放)。但“只发一半”的问题,在这本总册上完全看不出来,因为总册只记录“已发”(即卫所已收到),不记录“实发多少到家属”。

这就需要查看更下一级的发放分册,或者……张彪百户所内部的发放记录。但显然,兵部档案库里,不可能有百户所内部的明细账。那属于“基层档案”,恐怕早已“遗失”或被篡改。

不过,总册上的记录,也并非全无价值。它证实了抚恤银粮的请领和拨付流程,也锁定了张彪是经手人。结合兵员奏销册上“陈平”死后三月仍在领粮的记录,张彪的嫌疑急剧上升——他一边冒领陈平的“死人粮”,一边拖延、克扣本应发给陈安家属的“死人钱”!两头通吃,贪婪狠毒到了极点!

陆明笙让王书办仔细抄录了陈平抚恤相关的所有记录。然后,他开始快速浏览永昌元年蓟州卫其他阵亡人员的抚恤记录,想看看类似“拖延发放”或“标准不符”的情况是否普遍。

这一看,又发现了问题。在永昌元年阵亡名单中,有一些士卒的抚恤标准明显低于惯例。比如,几个同样是步卒阵亡的,有的恤银是二十两,有的却只有十五两、甚至十两!粮也从五石变成了三石、两石!而标准降低,并无任何朝廷明文依据或特殊说明(如降等、罪减等),仿佛随意而定。

更蹊跷的是,这些被降低标准的阵亡者,所属百户所并不相同,但请领人和签收人,却多次出现“张彪”或其他几个熟悉的名字(似乎是张彪的同僚或上司)。也就是说,降低抚恤标准,可能并非个别百户的行为,而是涉及更广范围的、心照不宣的“潜规则”?节省下来的抚恤银粮,又流向了哪里?

陆明笙感到头皮微微发麻。这潭水,比他想象的还要深,还要浑。侵吞、冒领、克扣、降标……种种手段,似乎已经在蓟州卫的某些环节,形成了某种“惯例”或“利益分配模式”。张彪可能只是这个链条上的一环,甚至可能不是最大的那一环。

时间在翻阅和抄录中飞速流逝。库房内光线越来越暗,老书吏起身点起了两盏昏暗的油灯。陆明笙揉了揉发酸的眼睛和脖颈,决定今天先到此为止。兵部档案提供的信息已经足够震撼,也指明了下一步调查的方向。他需要消化这些信息,并规划如何利用这些“官方账目”上的破绽,去撬动更深层的黑幕。

他将阅毕的册子整理好,归还给老书吏。然后将王书办抄录的、厚厚一沓笔录,请老书吏过目。老书吏只是随意翻看了前面几页,见都是照录档案原文,并无夹带私货或诡异符号,便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巧的木戳,蘸了点印泥,在每页笔录的右下角盖了一个模糊的“兵部档库阅抄”骑缝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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